昨天,中紀委網站發佈,上月,商務部對部機關各單位2013年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開展了專項監督檢查。幾名參與公款宴請的司處級幹部被誡勉談話,並被要求退還費用。(2月16日《京華時報》)
  幾名幹部參與公款宴請,商務部對其進行誡勉談話以防微杜漸,要求其退還費用以正本清源,這種做法值得肯定。然而,消息中有一些情況令人不爽:“幾名”到底是幾名?是哪幾名?讓人雲里霧裡摸不著頭腦。
  中央八項規定已經出台並實施了一年多,商務部依然有司處級幹部參與公款宴請,與其說他們明知故犯,不如說他們頂風作案。商務部的司處級幹部竟然敢在中央的眼皮底下頂風作案,可見他們膽子之大。
  對於這幾名幹部的違紀違法行為,應該採取“零容忍”的態度,這不是對這幾名幹部一棍子打死,而是為了更好地保護這幾名幹部,讓他們及時知錯、及時改正,不至於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,最終走上不歸路。然而,公佈中用“幾名”這種做法,不像是保護這幾名幹部——連幾名幹部、哪幾名幹部都不敢向社會公佈,還能幫助這幾名幹部改邪歸正嗎?
  以前,包括最高法院在內的很多單位和部門通報違規案例總是“某”來“某”去,自從去年底中紀委通報違規案例點名道姓後,“某”字幾乎不見了,取而代之的是實打實的張三、李四、王二麻子。不久前,政法委首次集中通報10起政法幹警違紀違法典型案件,同樣點名道姓。由此看出,“某”來“某”去確實即將壽終正寢,到了應該退出歷史舞臺的時候了。
  然而,這次公佈的商務部幹部參與公款宴請,卻用了“幾名”這個模糊概念,這是一種敷衍、護短的錯誤做法,不是幫助人、保護幹部的正確做法。人們常說,上有政策、下有對策,當“某”來“某”去吃不通的時候,居然有人又想出了與“某”來“某”一脈相承的、有異曲同工之妙的“幾名”的辦法,這不是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,而是在變著法子與中央八項規定作對。
  結束“某”來“某”去的舊時代,不能再開創一個“幾名多名”的新時代。通報違規案例就該點名道姓、真名實姓,這樣才能起到打擊歪風、驅邪扶正的作用,才能讓人們看到法紀的權威和公信力,才能讓人們堅信幹部清正、政府清廉、政治清明的美好未來。
  文/毛開雲  (原標題:“幾名”是幾名?是哪幾名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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